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

專業與生命的抉擇


海地大地震,使首都太子港成為人間煉獄。天災的威力,使人類成為卑微的動物。

嚴重的災難,往往給人性帶來艱巨的考驗;災難面前,專業與道德的抉擇,也常衍生矛盾與痛苦。

澳洲兩個電視台:第七頻道與第九頻道,在國內素來競爭激烈,為搶新聞而針鋒相對,甚至不擇手段,已是常事。

這兩個敵對電視台,卻在海地災區的廢墟,因合力從瓦礫中救出一名18個月女嬰,而成就了傳遍全球感動人心的好事。

在那一刻,兩個敵對電視台的採訪人員若為了搶先報道,只顧拍攝而對躺在廢墟中奄奄一息的女嬰袖手旁觀,這些採訪人員肯定可以拍到精彩圖片,向觀眾作詳盡的現場報道。

但是,他們沒有這樣做。

第九頻道的攝影師莫蘭放下手中的攝影機,徒手挖開瓦礫,在其他人的協助下爬進殘垣,救出了女嬰。將女嬰交給第七頻道的記者報道。

故事就不一樣了。

第九頻道的記者非但沒有因為拍不到精彩的鏡頭而受公司責備,反而為他的公司帶來了榮耀。

因為“他們將女嬰的生死放在自身的安危之上,並將個人的信念放在專業操守的壓力之前”。

無論女嬰最終是否存活,這些記者毫不遲疑地救人,將人命置于專業之前的表現,已足以成為新聞界典範。

這讓人想起1994年美國記者凱文在蘇丹拍攝的“飢餓的小女孩”獲得普利茲新聞獎,卻引發激烈爭議的事件。

這張圖片是一個即將餓斃而跪倒在地的蘇丹女童,她身後有一隻大兀鷹,正虎視眈眈等候獵食女孩的屍體。這張照片震撼世人,引來諸多批判。人們紛紛質問凱文:為什麼只顧拍照,眼睜睜看著女童餓死,而不扶她一把,給她一口水,或一口麵包吃?
凱文在得獎3個月後,終在社會壓力和內疚之下自殺身亡。

凱文的案例,說明記者固然應盡專業職責,為讀者提供好的報道、精彩的圖片,然而,記者除了其專業角色之外,做為社會的一分子,做為一個“人”,他還有常人應扮演的道德規範角色。

在特殊情況下,專業職責和道德規範會出現兩難的局面,記者可能為了飯碗的考量,但社會大眾卻會要求,記者在履行專業職責時,行為必須符合社會公共道德。

澳洲記者放下攝影機救人的行為受到世界讚揚,凱文無視生命的夭亡,盡管得到專業最高獎項,也受世人質疑和批評;說明記者的良知須高于新聞價值取向。

(20-1-2010情在人間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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