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

誰的獨立廣場?

1957年8月31日,英國國旗在這個地方徐徐降下,馬來亞三大民族高呼“獨立”口號,聲勢浩大,驚天動地,場面感人。

這個在馬來西亞歷史佔重要一頁的地方,有三大民族共同的血淚記憶。

獨立廣場,面積約8.2公頃,綠草如茵,國旗在那一支全世界最高的旗竿上飄揚。

它的身價,只在于它的歷史價值和意義。

當年三大民族將廣場擠得水泄不通,一起高呼“獨立”時興奮和激情的身影,還不時在廣場上閃動。

那時的獨立廣場,充滿血淚,卻讓人懷念。

半個世紀之後的獨立廣場,經過整修,比過去更莊嚴秀麗。保留了英殖民地時代的獨特建築、有休閒走廊、有流水潺潺噴水池、有全年常開的豔麗花海、還有許多國家罕見的豬籠草……。

然而,論觀光景點的吸引力,它甚至比不上滿街廉價貨、卻充滿生氣和人味的茨廠街。

吉隆坡市政局禁止大馬入境旅遊協會,在獨立廣場舉辦舞獅和舞龍表演活動,歡迎中港台及韓國遊客到訪,令人錯愕。

顯然,今日的獨立廣場,猶如已脫下小家碧玉衣衫,嫁入豪門的貴婦。她的外表莊重、舉止淡定、濃妝淡墨皆精緻美麗,卻只能遠觀,不能高攀。

今日的獨立廣場,也像我們尊貴的高官,官架十足,虎虎生威,高高在上,卻缺乏親和力,只能觀望,不能親近。

旅遊部長黃燕燕上任後,馬不停蹄奔走世界各國,去宣揚馬來西亞旅遊景點,花大錢千方百計去吸引外國遊客到我國一遊。

我不知道,吉隆坡除了茨廠街和到皇宮外拍張到此一遊的照片外,還有什麼可吸引外國遊客的觀光景點。

但是,好不容易人家肯來我國“看看”“走走”,也好不容易巧遇新春佳節,讓國內旅遊業有機會向遊客推崇大馬名聞天下的舞獅與舞龍藝術,而且是在獨立廣場表演,更有一番意義,吉隆坡市政局有什麼理由嚴禁,抽旅遊部後腿?

獨立廣場可以舉辦板球活動,為什麼不能有舞獅舞龍表演?

獨立廣場屬於各族人民,既可以舉辦各種文化活動,為什麼不能有舞獅舞龍表演?

一個多月前,數萬各族人民才在獨立廣場,以“一個馬來西亞”的精神迎接新年,為何能為國家帶來經濟效益的旅遊活動,會被禁止?

市政局官員思維如此狹隘,獨立廣場意義何在?
(17-2-2010情在人間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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