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過新年,放鞭炮”,是華人的千年傳統習俗。
各種古老的傳說告訴我們,“年”是一種凶猛的怪獸,在冬天消逝春天來臨時就會出現,人們便以爆竹的爆裂聲來嚇走它。
因此,華人無論在世界哪個角落,過農曆新年總要放一串鞭炮,含有乞求平安及對新一年祈福的意味。
農曆新年爆竹聲劈里啪啦響的熱鬧情景,在1995年政府通過鞭炮及煙花禁令之後,雖然沒有成為絕響,卻已成為許多成年人的新春記憶。
政府在1996年嚴格執行禁令,放一串鞭炮不再是乞求平安,而是找來牢獄之災,接著下來那幾年的新春佳節,冷清而寂靜。
1997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,股匯市重挫,生意一攤死水,一些商家埋怨的,便是因為新年沒有鞭炮聲,才沒有辦法“旺”起來。
千禧年帶來新希望,接“財神”的鞭炮聲再度響起,美麗奪目的煙花,也從這年開始在空中頻頻顯現,大家都希望借助鞭炮和煙花的爆裂聲,驅散經濟風暴的頹勢。
新年放鞭炮和煙花,能否帶來“旺”勢,無法確定,但是,鞭炮和煙花爆裂聲響製造噪音,影響他人休息,還污染空氣,造成孩童受傷及容易釀成火災,卻是肯定的。
近日聽聞內政部準備俯順民意,解除鞭炮與煙花禁令,讓華人可在這個龍年盡情燃鞭炮放煙花。
可以預見,禁令一旦解除,除夕夜的煙火和爆竹聲一定響徹全國各個市鎮。
事實上,禁令即使不解除,每年新年還是處處可聞爆竹聲,煙花之燦爛,也不遜國慶日的規模,新年似乎又恢復記憶中熱鬧的情景。
只是,每當鞭炮聲響起,空中再現煙火,我們總是懷疑,執法當局聽到聲響了嗎?看到閃爍奪目的煙花了嗎?
令出而法不隨,甚至已到了對法令視若無睹的地步,政府檢討鞭炮禁令與其說是為了俯順民意,不如說是為了挽救執法當局的威嚴。
禁令若是不解除,鞭炮聲響起,此起彼落,對當局的執法能力無疑是一種諷刺。
(18-1-2012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