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

承認統考有眉目?


砂拉越州選舉跫音漸響。舉凡補選、州選或大選來臨,各類討民歡心的佳音,必如潮水洶湧而來,已成我國政壇常態。

不過,砂州副首長陳康南宣稱,承認獨中統考文憑事宜很快就有眉目,此話大概令華社驚喜之餘,還有懷疑與愕然之感。

在華社心里,統考文憑不過是一紙能為國家造就優秀人才的品質保證書;然而,在中央政府眼里,承認統考文憑問題卻像地雷佈陣,既危機重重又錯綜複雜,需要步步為營。

陳康南貴為砂州副首長,位高權重,所作出的宣佈自然有所依據,可惜,華社過去已聽說過太多有關承認統考的美麗傳說,這次難免又要半信半疑。

蔡細歷在烏雪補選期間,曾宣佈政府考慮“承認統考文憑”,結果是只允許獨中生申請高等教育貸學金就讀私專,說了等於沒說。

針對讓統考生入師訓課題,馬華和民政紛紛攘攘爭吵不休,結果除了統考文憑須3科優等,還硬扯進大馬教育文憑(SPM)國文科優等的條件。統考文憑又是妾身未明。

華社和政治人物對“承認統考文憑”的認知,似有很大差距。華社的心願很簡單,就是讓統考文憑享有STPM同等資格,允許獨中生憑此文憑進入政府大學。

政治人物卻把“統考文憑”視為政治甜品,必要時只給民眾嚐一口,試試甜味。尤其是308大選過後,“統考文憑”4字,更成了政治人物老掛在嘴邊的政治詞彙,隨時脫口而出,不必本錢。

政治人物深諳“統考文憑”4個字,在華裔選民心目中最容易發酵,最爭取選票的最佳利器。先說了算,辦不辦得到,是以後的事。

其實,華社數十年來鍥而不捨地爭取的,只是一個公平的地位,而承認統考文憑,就考驗著政府是否願意給華裔公平的待遇。

去年11月,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才斬釘截鐵地說:教育部不承認統考文憑,因為統考文憑不是由教育部管制和沒有使用國家課程綱要。

3個月後的今日,統考文憑依舊沒有使用國家課程綱要,首相納吉3月5日會在砂州為統考文憑理清“眉目”,宣佈承認統考文憑嗎?確是啟人疑竇。

不過,要是統考文憑在此次砂州選舉仍然“面目模糊”,華社也不必感到失望,我們還有多次機會的補選,大選看來也不遠了。我們就拭目以待吧!
(23-2-2011情在人間專欄)

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

撫養權爭奪案無贏家


這年頭,天荒地老、海枯石爛的愛情,早已成為奇蹟,一紙薄弱的婚姻,也不能保證夫妻之間永遠如鼓瑟琴,情投意合。

過去的人將婚姻比喻為一口井,外面看起來很神秘,一跳下去就嚐到滋味了。

我倒認為婚姻就像穿在腳上的鞋子,買到合腳的、喜歡的,穿起來很舒服,即使多年以後,鞋子陳舊了,破爛了,修修補補還是可以穿在腳上,輕快地走長遠的路。

倘若不幸買到不合適的鞋子,每日將十隻腳指擠壓成一團,隱隱作痛,如芒刺背;這種鞋子縱使外觀新穎美麗,價錢昂貴,也很難繼續穿著走下去,長痛不如短痛,唯有忍痛丟棄。

婚姻生活痛苦,不必啞忍;兩人各奔東西之後,過去誰是誰非,也無需再提;說得愈多,愈顯露個人粗糙的內在。

怨偶仳離現象已成社會常態,見怪不怪,但一對離異多年的怨偶爭奪12歲女兒美言撫養權過程的波折迭起,則讓人大開眼界。

官判撫養權歸母親,但小美言拒絕離開養育她長大的父親,然而,母親要女兒回到身邊的意志非常堅決,即使孩子的父親每天被罰款400令吉也不為所動。

這位母親說,“我要的是正義……”,“我要給美言全部母愛”。

那是一種怎樣的“母愛”?
外人不知道。然而,小美言卻說:“我不愛媽媽”。

眼看父親每日罰款400令吉,她告訴法庭:“即使母親獲得撫養權,也不跟她生活。”

劉國民法官通過視訊調解,強調家和萬事興,也徒然無功之後,小美言說;“我恨媽媽,不想認她為媽媽”,“寧進孤兒院也不跟媽媽”……。

我們感受到一個夾在大人之間的小女孩的情緒,已由最初的消極、逐漸轉變成焦慮、怨憤、及後來甚至對媽媽充滿憎恨之意。

一個原本應該天真無邪的12歲小女生,甚至準備採用大人的報復手段,製作短片放上Youtube,公開媽媽的談話內容和過去爭吵的片段。

目的是什麼?揭發媽媽的不是,爭取公眾對自己的同情。

這場撫養權爭奪戰演變迄今,非但沒有贏家,3個當事人甚至都是大輸家,輸得一敗塗地。

爸爸輸了9萬多令吉罰款,還輸了面子;媽媽澈底輸掉女兒的愛和信任,也毀了做為一個母親的形象;小美言輸掉了一個圓滿的家庭,輸掉這個年齡孩子應有的活潑和快樂。

(10-2-2011情在人間專欄)

冰山一角


看過一本書,說人雖是萬物之靈,卻因為心中有無法克制的貪念和慾望,而改變人的命運。

為了金錢而犯罪的人,為了威權而大動干戈的國家,皆因為貪念作祟,自毀前程也就算了,生靈塗炭,釀成人間慘劇,才是可悲。

歷史上因一念之差而身敗名裂者,多不勝舉;因個人權欲而遺臭萬年者,也如過江之鯽。

擺在我們眼前,因為貪婪而監守自盜的官員,也不算少數。

是反貪污委員會更換招牌換了主席之後的三把火,還是反貪委會終於洗心革面,想在歷史上留下清譽,近來陸續有政府官員因涉貪舞弊被控上法庭的新聞。

昨日星洲日報同一版里,即有檳州移民局前主任身家與收入不符被控,以及土地及礦物局前副主任中飽私囊,私吞公款的新聞,非常引人注目。

這樣的巧合,對社會與國家而言,極為不幸。

公務員涉貪行為給政府和國家形象帶來的破壞,力度之大,影響之深廣,絕非一般人所能想像。

移民局是國家大門的監守人,然而,它卻是政府10個最貪污機構之一。一名移民局主任,即能擁有近百萬身家;去年杪,一名移民局高級官員也被揭發在10年內搜刮逾千萬現金和房產,舉國譁然。

移民局監控外來移民和外勞事務,高官如此輕易受賄,這是否說明非法外勞或移民,可輕易用錢通關,自由進出我國?移民局高官既是國家守門人,一旦受賄,無疑是往國家門面擲糞,讓國人沾染一身臭味。

我們相信,類似擲糞的行為,還隱藏在政府各機構各單位里,被揭發而面對司法審訊者,只是冰山的一角,反貪委會能否重新出發,就要看它是否能從冰山里鏟出更多污穢的靈魂。

公務員濫權舞弊積習不除,政府的“轉型計劃”再如何“轉”,也無效益。有人認為,我們應向獅城偷師,學習他們的“高薪養廉”計劃,可惜公僕薪酬加了又加,涉貪案例還是一宗又一宗地發生,因為我們沒有學到獅城嚴懲貪污公僕的司法制度;要實現“零貪污”,恐怕只能是個夢想。
(26-1-2011情在人間專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