蕉賴皇冠城主要通道風波的新聞,最先在報章地方版的小角落出現,接著下來的報導,標題愈來愈顯著,甚至圖文並茂,吸引讀者目光。現在,這條地方新聞,竟上了全國重要版位,顯見大道公司與民眾就這條大道的開路與封路的爭執與衝突,愈演愈烈,瀕臨失控局面。
蕉賴皇冠城在2005年建立,銜接蕉賴─加影大道的主要通道僅1.5公里長,當地居民通過這個路段往來吉隆坡,可節省金錢、時間及免除塞車之苦。
但是,蕉賴─加影大道公司卻以路墩堵住這個路口,迫使蕉賴皇冠城和雙溪龍數以萬計的居民,每日出入都要繞道4至7公里的冤枉路,另外多繳付1令吉90仙過路費不說,還有面對嚴重的塞車問題。
兩年多以來,居民為了要求大道公司移開路墩,還人民一條方便的道路,四處奔波,從上書政府、要求政黨協助,諮詢法律專家,各種途徑都嘗試過了;連當時帶領這些居民去向聯邦和地方政府請願的反對黨人士,現在自己都當上雪州地方政府高官,但是,民眾依然夾在大道公司、發展商、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所謂法律文件之間,動彈不得。
有關路段的主權屬誰?是州政府還是大道公司?大道公司確定有封路權嗎?發展商去年入稟民事法庭之案有何結果?政府與大道公司的內容為何?
一連串的疑問,喧鬧了兩年多,依然沒有結果,難怪居民沉不住氣,要在現場派送冥紙,要動手鏟除封路的石墩;難怪聚集的群眾愈來愈多,情緒也愈來愈激昂。
抗議和火爆的場面,已經升級到需要出動鎮暴隊到場鎮壓,但是,問題還要等待何時才能解決?
昔日引領民眾情緒激昂地抗議的行動黨人,現在都已是雪州政府朝中主政的高官了,為什麼問題還不能解決?
居民每天水深火熱,已經受苦近1千個日子,雪州大臣卡立還在說:“封路風波涉及兩方利益,州政府會繼續研究,查證有關地段是否屬於州政府。”才說要安排有關三方面在本月內對話。
喧騰了這麼長久時間,還不能給民眾一個清楚的交待。
民盟政府的效率,看來並不比基爾掌權時代好到哪里去。
不管這個路段的擁有權最終鑑定屬誰,也不管聯邦及雪州政府用什麼辦法,檢討合約或給予大道公司賠償也好,都必須以人民利益為優先考量,開放有關路段,讓人民出入方便,而且,也可以紓解交通阻塞問題。
工程部前日聲明會在3個月內重新檢討全國22條大道的特許經營合約,那麼,最先應檢討和公佈合約內容的,便是政府和蕉賴─加影大道公司之間所訂立的這張合約。
政府與任何私營大道公司簽約,建築高速公路或開山建路,都必須以維護人民權益為優先考慮原則。決不能允許大道公司為了賺更多錢,而封鎖人民進口的路口,給民眾帶來不便之餘,還製造嚴重堵車問題。
給人民一條方便的道路,是政府的責任,也是大道公司做為一個企業所應有的回饋社會的精神。
(9-5-2008星洲日報《情在人間》專欄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