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

別讓好心做了壞事

到小販中心或餐館吃飯,最怕遇到有人來募捐。

低頭佯裝看不到,良心會不安,桌上固有山珍海錯,吃起來也味如嚼蜡,影響吃飯的心情。

慷慨解囊,捐個5或10令吉,心情還是忐忑不安,因為不知道這是做對了,還是做錯了。

遇到穿制服的獨中生籌募建校基金,雖然很樂意,還是不免一面從荷包抽鈔票,一面罵政府無良,讓這些原本應在課堂溫書的青少年男女生,為建校費而流連複雜的環境。

遇到有人拖著視障人士兜售小玩具零食或文具,心里嫌貴,還是會掏出10或15令吉,換一小包花生或一個鎖匙圈。不過,望著兩人的背影,心里又不禁懷疑,視障人士是不是被人利用來博取同情的“招牌”?

遇到有人打開一本貼有剪報、影印圖片的文件夾,說是某某人患癌,亟需手術費;或是東馬原住民需要捐助;或是XX慈善之家需要經費;或是XX孤兒院需要籌措重建基金……

各種籌款理由,說得誠懇而低聲下氣,卻讓人真偽莫辨。

偶而看出了端倪,知道其中含有詐騙成分,可是心一軟,就上當了。

金錢損失是小事,濫用同情和慈善心,無異于鼓勵詐騙行為,非同小可。

弱勢群體需要社會人士的援助,應有比到大街小巷兜售物品或拿著冊子四處求助更好的辦法和管道。

弱勢團體或慈善組織需要籌款,務須公開在某固定場所舉行,避免沿街籌募,一來可避免民眾的慈悲心和同情心遭人濫用,二來可杜絕有心人士乘機詐騙。

這個社會處處是騙子,人們拒捐,是擔心受騙,不甘一片好心反成了助長詐騙風氣的壞示範。

社會一旦充滿真假莫辨、好壞難分的不確定隱患,願意付出悲憫、慈悲、同情或關懷的人就會越來越少。

人與人之間一旦少了信任和誠信,警惕和懷疑就會越來越多,這樣的社會,就會如一般人常說的,麻木不仁和冷漠。

我們固然要有人饑己饑、人溺己溺的同理心,但在以悲憫之心捐獻之前,切記先查證籌募活動的真偽,避免一片“好心”變成鼓勵詐騙集團求財的“壞事”。

(19-5-2010情在人間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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