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

要20萬給2萬


“Merdeka!”的歡呼聲猶然在耳。

馬六甲就發生要求撥款20萬令吉,州政府只給2萬令吉,令人憤慨的事。

星洲日報這則新聞,比國慶日沸騰狂歡活動的新聞,還引人注目。

看來,一些華裔安哥安娣過去有幸和政府領袖握手一起圍坐喝咖啡之後,心中與有榮焉的感受,也會因為這則新聞,而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
今年輪辦“全國華人文化節”的馬六甲中華大會堂,向州政府申請20萬令吉撥款,結果只收到2萬令吉。

甲華堂提呈撥款申請的資料完整,並列明過去多屆州政府的文化節撥款數額,讓甲州政府參考,如去年沙巴州政府撥款20萬、前年柔佛州政府給30萬、再前年吉打州政府發25萬等等,甲華堂今年申請20萬,並不過份。

10年前甲華堂承辦時,馬六甲政府只撥款10萬,已經夠小氣,10年後還再減至2萬,簡直是可惡了。

甲華堂寧缺勿濫,將2萬丟還州政府,做得好。

甲華堂會長陳南益說:“文化活動不應獲得類似的‘施捨’,而應受到應有的重視”,說得好。

一個全國性的華人文化活動,要求撥款區區20萬,州政府竟敢只給2萬,看來這個州政府不但“勇氣”過人,簡直是目中無人。

州政府對待華團的施捨態度,已經充分反映了,華人文化甚至華社在州政府官員眼中的卑微地位。

這種欠缺尊重的態度,怎麼能讓人民相信,州政府支持華人文化活動,認同華人文化是馬來西亞多元文化的一部分?

大選在即,中央政府“惠民措施”一波又一波讓國人受寵若驚之際,甲州政府居然對華社一年一度、具有重大意義的“全國華人文化節”搞小動作,看來政府是對華裔選票過度自信了。

文化節申請撥款,因為這是民間傳揚文化的活動,政府有責任撥發充足的撥款,協助民間將活動辦好,而不是以2萬令吉就想將華社打發。

看來政府需要建立一個公平與透明的撥款制度,有系統而合理地處理民間各種撥款申請,而非全憑政府高官個人喜惡來決定撥款數額。

要20萬只給2萬的理由為何?馬六甲州政府須給華社一個明確交待。
(3-9-2012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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